〔曠野的筵席〕
〔旷野的筵席〕
「你要給人,就必有給你們的。」(路六38)
主的僕人除了應該學習接受,還應學習給出。我記得有一次,我決定星期五要搭船往閩江上游一個地方去傳道,那時我手頭僅有十五元,我必須為旅費仰望神。我一直禱告,但錢仍沒有來。星期五早上我再禱告,不但錢沒有來,裡面反覺得我應該送五元給一位同工。我想起主曾說過「你要給人,就有給你的。」我向來不是愛錢的人,但那天我真是愛惜金錢,覺得很難給出去。我又禱告說:「主啊,若你真要我給出去五元,我願意。」但裡面並不願意。這是我一生第一次因錢財而流淚。到底我順服了神,把五塊錢給了那位同工。給了錢之後,我充滿屬天的喜樂。
我預備星期五晚動身。我對神說:「原有十五元已經不夠,而你叫我給出五元,豈不是更不夠了麼?」當時我真不知道怎樣禱告。我決意乘小火輪先到水口,再坐小木船轉到建甌。我到了水口的旅程只用了很少的錢。當小火輪將要到的時候,我以為不該照我的意思禱告,並且若是不這樣做,結果將會好一點。所以我就向主說:「我現在不知道怎樣禱告,求你替我做。」我又說:「若是你不給我錢,請你預備一隻費用便宜的船。」抵達水口時,很多小船的船夫來兜生意,其中一個只要七元,這價錢比我所預料的少得多,因為按規矩要多好幾倍。我問船夫為什麼要得這樣少,他說:「這只船已經有一個縣政府的人包去,我可以讓出後艙另外搭一個客人,所以我不在乎船費多少,但你要自己預備伙食。」我本來有十五元,在我給了同工五元,坐小火輪用了幾角錢,小木船船費七元,伙食用了一元多之後,我到建甌還有一元三角。感謝主,讚美主,因祂的安排總是好的。
「你要给人,就必有给你们的。」(路六38)
主的仆人除了应该学习接受,还应学习给出。我记得有一次,我决定星期五要搭船往闽江上游一个地方去传道,那时我手头仅有十五元,我必须为旅费仰望神。我一直祷告,但钱仍没有来。星期五早上我再祷告,不但钱没有来,里面反觉得我应该送五元给一位同工。我想起主曾说过「你要给人,就有给你的。」我向来不是爱钱的人,但那天我真是爱惜金钱,觉得很难给出去。我又祷告说:「主啊,若你真要我给出去五元,我愿意。」但里面并不愿意。这是我一生第一次因钱财而流泪。到底我顺服了神,把五块钱给了那位同工。给了钱之后,我充满属天的喜乐。
我预备星期五晚动身。我对神说:「原有十五元已经不够,而你叫我给出五元,岂不是更不够了么?」当时我真不知道怎样祷告。我决意乘小火轮先到水口,再坐小木船转到建瓯。我到了水口的旅程只用了很少的钱。当小火轮将要到的时候,我以为不该照我的意思祷告,并且若是不这样做,结果将会好一点。所以我就向主说:「我现在不知道怎样祷告,求你替我做。」我又说:「若是你不给我钱,请你预备一只费用便宜的船。」抵达水口时,很多小船的船夫来兜生意,其中一个只要七元,这价钱比我所预料的少得多,因为按规矩要多好几倍。我问船夫为什么要得这样少,他说:「这只船已经有一个县政府的人包去,我可以让出后舱另外搭一个客人,所以我不在乎船费多少,但你要自己预备伙食。」我本来有十五元,在我给了同工五元,坐小火轮用了几角钱,小木船船费七元,伙食用了一元多之后,我到建瓯还有一元三角。感谢主,赞美主,因祂的安排总是好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