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,順從誰,就作誰的奴僕麼?或作罪的奴僕,以至於死;或作順命的奴僕,以至成義。」(羅六16)
本處經文所用「奴僕」這兩個字,實在是指著奴隸而說的。關於這個解釋,對於我們是很重要的,因為這兩個字在羅馬書六章的下半段曾多次使用,保羅在這裡引述我們對神的用處。奴僕和奴隸有什麼分別呢?一個奴僕可以服事一位主人,但他的「自主權」並沒有交給那個人。如果他喜歡他的主人,他就可以服事他,如果他不喜歡,他也可以辭職而另尋雇主。但奴隸卻不能這樣做。他不僅是他主人的奴僕,更是他的所有物。我是怎樣成了主耶穌的奴隸呢?在祂那一方面,祂曾捨棄了祂的生命作贖價買我,在我這一方面,我曾甘心樂意的把自己完全奉獻歸於祂。讓我們不要忽略後者這一方面,因著神的救贖的權利,我已是神的產業。但如果我要做祂有用處的奴隸,我就得甘心樂意將自己全獻給祂,因祂從來是不勉強人的。
「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仆,顺从谁,就作谁的奴仆么?或作罪的奴仆,以至于死;或作顺命的奴仆,以至成义。」(罗六16)
本处经文所用「奴仆」这两个字,实在是指着奴隶而说的。关于这个解释,对于我们是很重要的,因为这两个字在罗马书六章的下半段曾多次使用,保罗在这里引述我们对神的用处。奴仆和奴隶有什么分别呢?一个奴仆可以服事一位主人,但他的「自主权」并没有交给那个人。如果他喜欢他的主人,他就可以服事他,如果他不喜欢,他也可以辞职而另寻雇主。但奴隶却不能这样做。他不仅是他主人的奴仆,更是他的所有物。我是怎样成了主耶稣的奴隶呢?在祂那一方面,祂曾舍弃了祂的生命作赎价买我,在我这一方面,我曾甘心乐意的把自己完全奉献归于祂。让我们不要忽略后者这一方面,因着神的救赎的权利,我已是神的产业。但如果我要做祂有用处的奴隶,我就得甘心乐意将自己全献给祂,因祂从来是不勉强人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