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只是非因律法,我就不知何為罪。非律法說,「不可起貪心」,我就不知何為貪心。」(羅七7)
神識透了我的本相,祂知道我從頭到腳都充滿了罪。祂知道我在討祂喜悅的事上,是全然軟弱,並毫無所能。難處就在於我對這些沒有認識。我承認世人都是罪人,而我也是其中之一,不過我以為自己會比一些人更有希望。雖然我承認自己是軟弱,但我卻不完全相信這是真的。為此,神就使用律法,來使我認識這一件事實。因我們越是設法滿足律法的要求時,我們的失敗便越發顯明出來。保羅就是因著律法才真實的認識了自己。這律法是從「不可起貪心」開始的,無論保羅對律法其它部份的經歷如何,這第十條誡命(直譯為「不可有慾望」)是使他看見自己本相的。這誡命把他面對面的帶到聖潔的神面前。
「只是非因律法,我就不知何为罪。非律法说,「不可起贪心」,我就不知何为贪心。」(罗七7)
神识透了我的本相,祂知道我从头到脚都充满了罪。祂知道我在讨祂喜悦的事上,是全然软弱,并毫无所能。难处就在于我对这些没有认识。我承认世人都是罪人,而我也是其中之一,不过我以为自己会比一些人更有希望。虽然我承认自己是软弱,但我却不完全相信这是真的。为此,神就使用律法,来使我认识这一件事实。因我们越是设法满足律法的要求时,我们的失败便越发显明出来。保罗就是因着律法才真实的认识了自己。这律法是从「不可起贪心」开始的,无论保罗对律法其它部分的经历如何,这第十条诫命(直译为「不可有欲望」)是使他看见自己本相的。这诫命把他面对面的带到圣洁的神面前。